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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鋪業最高利率 將降至30%

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「
當鋪業法」修正案,將當鋪業收取的年利率,由現行最高不得超過48%調降為30%,會中也通過附帶決議,規定民眾典當物品,只能收取一次的「倉棧費」,不得再按月收取,估計全台約有2,002間合法當鋪將受到影響。

各金融機構利率處於低點,其他各類利率,包括卡債利息都被要求調降,不過當鋪業利率仍維持在48%,被質疑是合法的高利貸。為減輕典當者負擔,內政委員會昨天通過黃偉哲等朝野立委連署提案的「當鋪業法第11條」修正草案,明訂調降最高利率。

由於警方目前認定的重利罪標準為36%,因此立委原提案版本是將利率調降為36%,不過協商時,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,過去立法院處理雙卡利率時,金管會曾提出銀行年利率應達16.2%,建議當鋪業者以兩倍計算,亦即調降至32.4%。

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則表示,90年立法時,行政部門曾提出逐年調降到30%及24%的版本,她收到檢舉函,這個案子當年會變成48%,是因為有個目前已不在立法院的立委收了「7位數的賄賂」,建議可以參考當年的版本。朝野最後達成共識,將最高利率調降至30%,列席的法務部參事陳文琪也表示,會把葉宜津的檢舉資料送檢調調查。

不過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認為,只調降利率還不夠,根據現行規定,當鋪業最高年利率不得超過48%,但因為沒有規定「倉棧費(保管費)」不得按月收取,許多當鋪業者按月收取最高不得超過5%的倉棧費,連同48%的年利率,有的業者實際收取的年利率可高達108%。

因此委員會也通過吳育昇等人提案的附帶決議,明訂當鋪業法第20條「當鋪業收取之倉棧費」以一次為限,除於典當時收取外,不得再行收取。

對於初審結果,與會行政部門表示尊重。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,年利率調降沒有什麼困難,但對當鋪業者來說,因為獲利減少,未來也可能轉為經營地下錢莊,這部分的影響要再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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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舖利率上限48% 擬降至36%

全球經濟進入微利時代,銀行等一般短期借貸利率一直處於低檔。立委因此提案修法,要將
當舖的利率上限,從年利率四十八%降為三十六%,卻遭遇各方強大壓力,有人接到不明恐嚇電話、有人撤銷修法連署,連警政署都急著代轉業者的陳情函,希望立委不要排案審查。「反彈」勢力之大,也使今日立法院內政與財政聯席會如何處理此項修法草案,備受關注!

立委提案修法 聯席會今審查

立委黃偉哲考量民法規定的約定利率上限是二十%,刑法重利罪雖未明訂重利利率是多少,但實務上,警方對地下錢莊等放款者,多以利率三十六%為重利移送標準,因此提案修正當舖業法,將九年前立法時特別准許的四十八%高利率,降為與重利罪移送標準相當的三十六%。

該項提案獲三十九位立委連署,並順利付委審查。但提案付委著手排案審查後,立即受到外界的關注。提案人黃偉哲研究室陸續接獲自稱業者的關說電話,甚至揚言「你有辦法提案,我就有辦法讓它不會過!」還有電話打聽黃偉哲的行程,放話要在立院外「堵人」。

業者強力反彈 立委連遭嗆聲

參與連署的立委也遭遇壓力,有兩名立委就已悄悄撤銷連署。主導審查的內政委員會,召委張慶忠輪值當週的四月十二日,一度安排初審此案,後來卻改為考察中永和下水道建設;但記者詢問變更議程安排原因時,張慶忠表示「沒有這個印象」。

內政委員會另一位召委吳育昇上週決定安排本週初審,研究室也立即接到關切電話,警政署官員甚至代轉由台灣省、台北市及高雄市當舖商業同業公會聯名的陳情書,盼吳不要排案審查。

陳情書中強調,台北市等公營當舖專挑黃金、名錶、鑽石等軟柿子吃,還以低利率與民營當舖競爭,卻不碰風險較高的汽機車及三C產品;民營當舖得自負人事、水電等各項開銷,又沒有公營當舖那麼多錢做廣告,在經濟不景氣下多半苦撐經營,「平均一個月只有一、兩票且典當金額並不高」,還得吸收車子的折舊及違規稅費,不似立委所想的高利潤;「如民營業者無從經營,民眾轉向地下金融借貸,屆時將會造成更多社會事件」,所以希望暫勿修法。

民法約定利率 上限僅有20%

對於堅持排案審查,吳育昇受訪時表示,民法規定利率上限二十%,現行實務甚至有地下錢莊利率逾二十%就被警方移送的例子;九年前立法時,坊間銀行短期利率約十%,現在利率這麼低,何況當舖對典當物還可收取五%的保管費(倉棧費),不下修實在說不過去。

吳育昇強調,現在景氣這麼差,典當者多為走投無路的弱勢,當舖確有其救急救窮的功能,但沒理由收取這麼高的利潤,「政府不能當圍事者,坐視當舖變成合法的地下錢莊」;他請教過警政署,修法應不致影響當舖業生機,內政部對修法也持肯定立場,希望此次修法有助提供銀行和地下錢莊之外,另一民眾可合理救急的管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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